近日,公安部起草《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规重新完善了关于“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定义和表述,并对相关行为作出明确规定。
目前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还处于公示公告阶段,将于4月底结束。从相关内容来看,一旦新规实施,电动三轮车无牌、无照可能将不能随便上路行驶。
机动车属性重新定义,电动三轮车身份明确
三轮车快讯查阅对比新旧《道路交通安全法》后发现,新法修改84条、新增39条规定,尤其是对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定义更加明确。
比如关于非机动车的定义,对比为:
(旧)“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新)“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通行的交通工具,以及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可以看出,在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框架内,有动力装置的车辆要想纳入非机动车,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这一硬性规定,由于电动三轮车已经进入机动车道路公告目录,显然就已经被排除在外,属于机动车。而且这一规定,也堵上了非标电动三轮车“钻空”非机动车的漏洞。
无牌、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将不能上路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第一百零八条修订内容明确:驾驶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或者无合法进口证明的机动车上道路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扣留。驾驶禁止上道路通行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予以拘留。
目前,已经有多地交管部门对此给出解释,表示只有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生产的电动三轮车才能上路行驶。
如果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的话,电动三轮车以后上路要买保险,并取得相应的驾驶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按机动车来进行处理。对于无牌无证上路的电动三轮车,交警部门可以依法进行查扣,并对驾驶人进行拘留。
总结
近年来,三轮车行业规范化管理持续提速,不但各地出台相关法规限制不符合目录的三轮车上路,而且针对生产企业也实施监管,在销售环节加强检查、抽查,不少经销商因为销售非目录产品损失惨重。
三轮车快讯认为,一旦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行业内无资质、无目录的生产企业将更加举步维艰,依靠低价销售非标车的经销商,也将面临更大的政策风险。
随着越来越多电动车新规出台实施,行业将愈发正规化、合法化发展,在此电动车经销商一定要紧跟政策趋势,选择优质靠谱的品牌合作,赢在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