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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管代限"恢复电动自行车路权,违章车主企业受“连坐”责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08  来源:转载  浏览次数:1747
核心提示:"以管代限"恢复电动自行车路权,违章车主企业受“连坐”责任!

电动自行车“横冲直撞”,日益成为人行道和斑马线上的“电机动车”。去年11个月,广州市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达41万宗,交通事故同比上升22.22%,死亡人数上升133.33%!1月28日,在广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多位政协委员指出“禁摩限电”政策处于“禁而不止”局面,呼吁“以管代限”,建议对电动自行车恢复路权、探索上牌登记管理,同时对违章电动车车主列入不良诚信名单、所属企业连带处罚。

 

 

电动车成新型“马路杀手”

 

广州市政协委员表示,电动自行车已成新型“马路杀手”:数量庞大、行驶速度偏高、逆行、闯红灯、抢道、不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普遍。据广州市交警部门统计,去年1月至11月,查处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达41万宗,其中涉及外卖送餐行业的交通违法占8.06%,交通事故同比上升22.22%,受伤人数上升8.57%,死亡人数上升133.33%,交通安全风险呈现上升趋势。由于非机动车道不完善,而外卖和快递等行业投送业务具有很高的时间敏感度,电动自行车正日益成为机动车道上的非机动车、人行道和斑马线上的电动汽车。

 

 

另一位广州市政协委员表示,相关数据显示广州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高达300多万,且每年新增超50万辆,这反映出实施禁摩限电政策的广州,实则处于电动自行车“禁而不止”局面。而广州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比例不高,甚至商业化的物流、外卖企业的大量车辆也无牌上路。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技术安全规范》实施后1个月内,广州共组织统一行动3次,查扣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超4.3万辆,后者超标的达1.5万多辆。

 

建议制订管理规划

 

多位委员建议,制订广州电动自行车发展和管理规划,明确电动自行车在城市道路交通中的定位,配置相应的道路和管理资源。建议给予符合相关国家认证和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明确的城市道路交通功能定位,并纳入系统化交通管理。

 

 

市政协委员建议,研究探索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的有效措施,可以参考其他城市成功经验,分类登记上牌。同时,在电动自行车流量集中的局部区域设置非机动车专用车道系统,以化解电动自行车无路可走而与机动车、行人争夺道路空间的局面。

 

市民普遍对电动自行车恢复路权、实施上牌登记管理等需求突出,“以管代限”呼声大。可通过以企业为主体推动社会共治,加快淘汰私家超标电动自行车进程。并将共享电动自行车纳入广州总体交通发展规划,在郊区或公共交通相对不完善的区域,选取部分地段作为试点。

 

 

另外,市政协委员还建议,尽快出台关于非机动车行驶的规章,建立对非机动车违章进行处罚的标准,明确外卖、快递单位的管理责任,同时,将交通违章的非机动车骑手列入不良诚信名单,对其所在单位发出通知书,要求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交警部门要建立常态化执法机制,加强对外卖、快递骑手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处罚力度,并将有关处罚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动起来,对相关企业进行连带处罚,营造不敢违章的城市环境。

 

总结

 

电动自行车出行是民生需求,一部分人的素质问题导致存在相当大程度的交通安全隐患,但不能以一部分人的问题斩断大部分人的需求,因此,“全面禁行”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这也是广州市近几年逐渐放开电动车路权的集中表现,当然,面对仍未解决的交通安全问题,各政协委员的建议看起来,也颇有道理,以管代限,连坐责任,影响信誉,让电动车驾驶人认知到违法的严重代价,或许才能更好地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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