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政策推广新能源汽车
根据市政府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目前正在通过在出租车、公交客车领域和个人、法人单位消费领域,以及实施公共租赁电动汽车项目,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今年截至11月底,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新增2517辆。
为有效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和推广工作,市政府通过了《兰州市使用和推广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兰州市使用和推广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时,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兰州市使用和推广新能源汽车享受专项补贴惠民政策工作流程》,对资金补贴方式、补贴来源、申报工作流程、拨付工作流程及汽车经销商报备工作流程做出了相应要求规定;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兰州市使用和推广新能源汽车享受专项补贴惠民政策工作流程的补充通知》。
政府财政补贴到位
为确保补贴资金的有效落实到位,兰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季报协调机制,每季召开市、县及申报企业参加的补贴资金协调例会,协调解决补贴资金的申报及资金到位等有关工作。
目前,经县(区)审核上报,市工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复核,并联合向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上报的2016年第一批新能源汽车省级补贴资金已经下达,共计58辆,省级财政补贴74.36万元,市、县配套补贴74.37万元;第二批新能源汽车专项补贴资金申报资料已经省工信委会同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初审通过,此次共申请省级财政补贴资金161.06万元,市县配套补贴141.57万元。同时,目前共公示了两批13户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11个销售产品品牌名单,消费者可以申领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补贴资金。
2015年,本市启动建设公共租赁电动汽车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3.2亿元,分三期在兰州市范围内建成120个充电站、1500个充电桩,投放3000辆电动汽车,由兰州市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首批建设的8个服务站点分布于我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主要街道,每个站点均配套有电动汽车交、直流充电桩,2016年7月份首批推出100辆电动汽车进入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