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发展一直备受关注。日前,辽宁省正式出台《辽宁省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方案》,将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作为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主攻方向。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辽宁省将针对产业发展的“瓶颈”和“短板”,着力突破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制约,特别是东北地区寒冷气候条件下应用的技术难题,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扩大先进适用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走出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新路。
辽宁省将走坚持产业转型与技术进步、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培育产业与加强配套三结合的发展之路,大力推广普及节能汽车,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和品牌。以整车为龙头,培育并带动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车联网系统等产业链加快发展,并形成完备的产业配套体系。
在支持整车产品和核心零部件发展的同时,辽宁省特别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华晨宝马、丹东黄海、沈阳森源艾思特福、辽宁乾丰、沈阳华龙等企业新能源汽车项目尽快投产达效;加快航天科技集团与凌源凌河兼并重组项目和华泰汽车集团新能源汽车锦州生产基地项目建设;积极推动辽宁凯信新能源汽车低温锂电池动力系统产业化、朝阳立塬电容型锂离子电池、大连比克动力电池等新能源汽车配套项目建设。
预计到2020年,辽宁省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将达到30万辆,燃料电池汽车也将达到产业化要求。
省工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辽宁省发展新能源汽车不仅侧重生产,还十分重视推广应用,让新能源汽车在全省尽快得到普及应用。
《实施意见》指出,辽宁省将提高在城市公交、出租、邮政、物流运输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的应用比例。到2020年,各市年度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逐年提高到30%以上,其中沈阳、大连两市逐年提高到35%以上。
配套设施建设一直是新能源汽车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问题。《实施意见》明确,辽宁省将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按照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原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基本满足电动汽车充换电需要。以沈阳、大连为重点,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单位停车场、住宅小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加快建设充电设施。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场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